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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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(新春见闻)原汁原味“最东北”百年大集历久弥新******
中新社沈阳1月18日电 题:原汁原味“最东北”百年大集历久弥新
作者 李晛
在东北大集里转一圈,身上一定沾满了年味儿。
春节前夕,在中国许多地方都有赶大集、备年货的传统。东北大集作为中国古老的集市之一,因其独特的地域文化魅力历久弥新。
辽宁省沈阳市的蒲河大集有近三百年的历史,18日是蒲河大集春节前的最后一天开集,不少人抓紧前来置办年货,也显得大集格外热闹。东北冻梨、万物皆可冻的“糖葫芦”、会“爆炸”的爆米花、血肠、金丝蛹等年货应有尽有,吆喝声络绎不绝。
当天,在上海工作的“85后”沈阳人吴洋也回到家乡携家人赶蒲河大集。吴洋感慨道:“无论城市发展多么迅速,变化多么大,属于童年的原汁原味的记忆都可以在这里找到。”
有民俗专家指出,东北大集自古集发展而来历史悠久,之所以能延续至今,是因为它既具有经济职能,又有民俗文化意涵,且能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迁,以求更好地发展。
有近百年历史的沈阳市浑南区祝家大集正是如此。祝家大集因地制宜,将当地粮仓遗址改造成为文化创意区和粮仓文化打卡区。在这里,人们可以饱览80米巨幅乡村生活图,感受展现风土人情的“祝家长卷”,打卡簸箕画作、农作物雕塑置景等乡村特色。据祝家大集相关负责人介绍,祝家大集实现了从“有历史”的乡村大集向“有文化、有体验、有特色、有颜值”的乡村新大集的蝶变,进而转变为网红打卡地和旅游目的地。
其实在东北地区,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,许多地方都有百年大集,它们各具特色,竞相发展。
同样具有百年历史的锦州凌海(翠岩)大集是辽西地区最大的红色文化大集。辽西五市的民众近日纷纷前来赶大集、品年味儿。锣鼓声、吆喝声此起彼伏,“满堂彩”大地灶炖起“六六八八席”,“中国红”小围炉煮沸“非遗全羊汤”......据锦州凌海(翠岩)大集工作人员介绍,此次大集共分年货集中销售、非遗项目展演、围炉美食品尝、网红电商直播等八个区域,精选上百个品牌、近千种商品参展。
从巴基斯坦来华学医的留学生大伟在大集上被浓浓的年味儿环绕。大伟表示,这是他第一次在中国过春节,他非常喜欢大集上春联、灯笼、福字等这些中国传统文化元素。
连日来,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安波大集也格外红火。自古以来,安波就是商贾云集之地,集市商贸十分繁荣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,安波大集已不是原始的民间集市。商户们纷纷举起手机,开启直播,不仅宣传了自己的产品,还把安波的名气传到了海内外。
集市,是农耕文化的延续传承。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,一些古老的事物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,但东北大集最凡俗、最生动的人间烟火气仍将经久不衰。(完)